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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服务协议书,是对永不分离(据本协议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首先应是自然人,方可依据本协议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如果您希望以公司名义与永不分离进行合作,请按照公司网站联盟会员注册流程进行注册;您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第一条 术语定义

  • 1、用户:是指通过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依据本协议进行的推广,访问永不分离网站和/或购买永不分离商品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的互联网用户。
  • 2、推广费:按照本协议书第三条,永不分离需支付给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推广费用。
  • 3、推广方式: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依据本协议为永不分离进行的推广包括在其合法拥有的网络渠道上链接永不分离推广内容(简称为“网络链接推广”)和/或在其自身拥有经营权的互联网店铺(仅限于个人店铺,不包括网络商城形式)上销售永不分离授权商品(简称为“网店代销”)
  • 4、推广效果认定期(仅适用于网络链接推广方式):也称RD(即Return Day),指永不分离认可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推广效果的期限,本协议中约定的推广效果认定期统一为24小时(RD=24小时);即用户通过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设置的推广链接到达永不分离网站(本协议中仅指网址为:www.vancl.com的网站)浏览后, 在24小时内未通过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推广链接而直接访问永不分离网站(用户须使用同一终端方能认定)并提交订单,永不分离认可此期限内产生的订单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推广之效果,在此订单符合有效订单的条件下,永不分离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
  • 5、代客下单(仅适用于网店代销方式):指用户访问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经营的互联网店铺并在其店铺下订单购买永不分离商品后,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根据用户的订单再向永不分离下订单的行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代客下单,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与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账户绑定的购买账户(关于如何绑定账户,请依据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内的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如使用其他未绑定账户进行代客下单,永不分离将无法计算并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由此产生的后果将会由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自行承担
  • 6、正确推广: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仅能推广未被修改的永不分离链接代码和/或未被修改的商品图片及信息,不得诱导、欺骗客户,不得在任何搜索引擎上购买“vancl”、“永不分离”及与前述词汇类似、分拆组合等相关关键词来推广;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vancl”的域名或与“vancl“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比如vancls或vankl,vancle等进行推广;不得在永不分离官方网站(www.vancl.com)或其他关联网站以商品评论、论坛帖等任何形式进行推广;未经永不分离同意,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形式使用永不分离的名称、商标和logo或以永不分离代理商、子公司、分公司等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或进行推广,不得在任何类别注册与永不分离商标、公司名称、LOGO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域名。
  • 7、有效订单:用户订单不处于无效、待核、已作废、拒收已入库、等待系统处理、有效待支付等状态,这样的订单为有效订单。
  • 8、礼品卡:指由永不分离发放的,在一定的使用规则下,可以折抵现金使用或享受永不分离其他优惠政策的优惠券、代金券或礼券。礼品卡包括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礼品卡序号中包含SCCL字样)和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礼品卡序号中不包含SCCL字样)。
  • 9、礼品卡金额:用户在永不分离网站购买商品进行订单支付时使用永不分离礼品卡折抵的金额。
  • 10、特例品:是指在销售中明确标注为“特例品”的永不分离商品。
  • 11、普通商品:是指除本条第10款约定的特例品之外的其他永不分离商品。
  • 12、特例品金额:用户有效订单中包含的特例品的金额(商品本身折扣或会员折扣后的),不包括订单中用户支付的运费(如有)和附加费(如有)。
  • 13、普通商品金额:用户有效订单中包含的普通商品的金额(商品本身折扣或会员折扣后的),不包括订单中用户支付的运费(如有)和附加费(如有)。
  • 14、订单金额:即指用户订单中的商品总金额,包括特例品金额与普通商品金额。
  • 15、附加费:包括包装费、刺绣费、制版费(刺绣费、制版费为团购订单特有)。
  • 16、出库金额:是指永不分离发货订单中所载的订单金额,包括因换货出库的订单金额。
  • 17、入库金额:是指永不分离退货入库单中所载的商品总金额,包括因换货入库的商品总金额。
  • 18、有效订单金额:单笔有效订单生成后的出库金额减去该订单生成后的入库金额(如有)减去礼品卡金额(如有)。
  • 19、客服验证码: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采用网店代销形式进行推广时,需绑定一个购买账户,在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绑定购买账户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一个六位数字的验证码,当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拨打永不分离客服电话并需要使用其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中绑定的购买账户中的余额时,须向永不分离客服人员提供的凭证。客服验证码是唯一对应指定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的,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的安全。

第二条 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操作流程

  • 1、您首先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您将被视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享受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权利,并履行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义务。
  • 2、您成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后,您将获得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账号及密码,请您在注册成功后,立即修改您的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
  • 3、您在登录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账号后,应立即填写您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银行结算账号(目前仅支持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支付),您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该信息,如因您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不完整、错误而导致永不分离无法向您进行结算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4、您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后,可以自行决定以1)网络链接推广和/或2)网店代销的方式进行推广,在您确定推广方式后,可自行在您的推广渠道上载永不分离推广代码和/或商品图片及信息,开始进行推广,但您必须保证不得对永不分离的推广代码和商品图片及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 5、以网络链接推广方式进行推广的,用户可通过您设置的永不分离的推广链接,访问永不分离网站,如用户发生了购买行为并符合相应条件,永不分离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支付推广费。
  • 6、以网店代销方式进行推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 6.1 用户浏览您的网店并在您的网店下订单购买永不分离商品后,您应该及时按照用户订单在您的永不分离联盟账户中使用绑定的购买账户向永不分离下订单(即代客下单),并支付等额货款至永不分离指定账户内。
    • 6.2 永不分离收到您的订单,并收到您支付的货款后发货至用户指定地点,用户的订单状态,您可以在您的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中进行查询。
    • 6.3 您应明确:永不分离为用户提供30天退换货服务,您作为永不分离的联盟会员,也必须遵守永不分离此项政策,并有义务告知在您的网店上购买永不分离商品的用户其享有30天内退换货的权利;用户退换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 6.3.1 用户可直接与永不分离联系退换货事宜,永不分离收到用户的退换货申请,且在用户的退换货商品入库后,将用户退换货的相应款项退回到您的联盟账户中,您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用户退还货款,否则永不分离将按照本条第6.5款约定处理。
      • 6.3.2 用户也可与您联系退换货事宜,您在收到用户的退换货申请后,再代用户向永不分离提出退换货申请,在用户的退换货商品入库后,永不分离将用户退换货的相应款项退回到您的联盟账户中,您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用户退还货款,否则永不分离将按照本条第6.5款约定处理。
    • 6.4 您应明确:在您联系永不分离进行订单修改或办理退换货业务时,应事先声明您是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并根据您办理的业务向永不分离提供您的客服验证码,以便于永不分离及时按照您的要求处理您的订单。
    • 6.5 如用户通过您购买永不分离商品后又发生退货的,永不分离将会将退货款退回至您的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账户内,您应保证于收到永不分离退货款之时起48小时内将退货款返还给用户;如您违反此条规定而导致用户向永不分离投诉或追索退货款的,永不分离有权经通知您后,立即暂时冻结您的联盟账户,自您收到永不分离冻结账户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您仍未向用户返还退货款或未能向永不分离提交有效的已向用户返还货款的相关证明的,永不分离有权直接自您的联盟账户中的款项中扣除该笔退货款,并返还给用户,因此而可能产生的责任、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因此而给永不分离造成损失的,永不分离保留向您追索的权利。

第三条 推广费及支付

  • 1、永不分离与您,自您成功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之日起成立推广合作关系。推广费的支付条件及比例由永不分离确定;您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行为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条款之约束。
  • 2、在您为永不分离进行推广期间,永不分离依据您推广的永不分离自有品牌商品的效果按照如下标准向您支付推广费:
    • 2.1 您采用网络链接推广方式进行推广,永不分离向您支付推广费的标准为:
      • 2.1.1 用户使用vip/svip账户购买的所有商品,永不分离均按照有效订单金额的3.5%向您支付推广费;
      • 2.1.2 用户使用普通账户购买的商品,永不分离向您支付的推广费标准如下:
        • 2.1.2.1 如用户使用普通账户购买的单笔订单商品均为特例品,永不分离按照该有效订单金额的3.5%向您支付推广费;
        • 2.1.2.2 如用户使用普通账户购买的单笔订单商品均为普通商品且支付时未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永不分离按照该有效订单金额的10%向您支付推广费;
        • 2.1.2.3 如用户使用普通账户购买的单笔订单中既包括特例品,也包括普通商品,且支付时未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永不分离向您支付的该笔订单的推广费计算方式如下:
          推广费=出库金额中的特例品金额×3.5%+出库金额中的普通商品金额×10%-入库金额中的特例品金额×3.5%-入库金额中的普通商品×10%-礼品卡金额×10%
      • 2.1.3 用户购买永不分离商品,不论使用vip/svip账户还是使用普通账户,也不论购买普通商品还是购买特例品,进行订单支付时只要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永不分离按照有效订单金额的3.5%支付推广服务费。
    • 2.2 您采用网店代销方式进行推广,永不分离向您支付推广费的标准为:
      • 2.2.1 如用户通过您的网店代销购买的单笔订单中的商品均为特例品,永不分离按照该有效订单金额的3.5%向您支付推广费;
      • 2.2.2 如用户通过您的网店代销购买的单笔订单中的商品均为普通商品且支付时未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永不分离按照该有效订单金额的10%向您支付推广费;
      • 2.2.3 如用户通过您的网店代销购买的单笔订单中的商品既包括特例品,也包括普通商品,且支付时未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则永不分离向您支付的该笔订单的推广费计算方式如下:
        推广费=出库金额中的特例品金额×3.5%+出库金额中的普通商品金额×10%-入库金额中的特例品金额×3.5%-入库金额中的普通商品×10%-礼品卡金额×10%
      • 2.2.4 如用户通过您的网店代销购买商品且您进行订单支付时使用非永不分离联盟专用礼品卡,则不论购买的是普通商品还是特例品,永不分离按照该有效订单金额的3.5%向您支付推广费。
  • 3、数据核对及结算:
    • 3.1 永不分离自您开始推广当月起算的第三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您提供第一个月的收益报表,您可在您的联盟账户中查看,依此类推。
    • 3.2 您应于收到永不分离提供的收益报表之日起5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此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永不分离将与您共同核对处理,并以此次核对结果为结算依据;如您在前述期限内未对收益报表进行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您认同永不分离提供的收益报表,永不分离将据此与您进行结算。
    • 3.3 在双方确认收益报表后,永不分离于您开始推广当月起算的第三个月月底前向您支付第一个月的推广费,依此类推,此后每月进行结算。
    • 3.4 您应明确:如果每月永不分离向您支付的推广费超过人民币800元整,则永不分离将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对超过800元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代扣劳务税后,向您支付剩余款项。
      应纳劳务税额的计算方式:
      • 3.4.1 如果您每次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 3.4.2 如果您每次的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3.4.3 法律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 3.5 永不分离与您共同确认: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如当月推广费不到壹佰元的,将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
    • 3.6 您应明确:如永不分离与您已确认收益报表后或永不分离已向您支付推广费后,发生用户对已确认收益报表中的商品或已结算推广费的商品进行退货且永不分离受理的,永不分离有权在向您支付推广费(已确认收益报表尚未支付推广费的情形下)或在支付下一期推广费(已支付当期推广费的情形下)时,扣减前述退货商品的推广费。

第四条 永不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 1、永不分离保证不会通过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之推广销售非法商品,因违反前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永不分离自行承担。
  • 2、永不分离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支付推广费。
  • 3、永不分离负责商品配送、维修、售后服务等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行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采用网店代销形式推广的,负责在其网店上购买永不分离商品的用户订单的维护,并代其向永不分离提交订单、支付货款、提交退换货申请等。
  • 4、您应理解:永不分离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修改按效果付费的比例及标准、永不分离自身经营相关的退换货周期、政策及其他永不分离政策,发生此等情形时,永不分离提前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如您不能接受此等变更,应于收到永不分离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异议,则永不分离与您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终止前已经发生的推广费仍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及期限支付。如您在收到永不分离通知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异议,并继续为永不分离提供推广服务,则视为您同意该等变更。
  • 5、永不分离仅依据本协议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永不分离不对任何其他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 6、永不分离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提供推广内容、素材及文件,以使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顺利履行推广服务;永不分离对前述推广内容、素材、文件、文字具有完整的权利。
  • 7、在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为永不分离进行推广的期间,永不分离有权经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而提前解除本协议,自通知达到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之日起10天届满,本协议终止,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双方仍按照本协议约定周期进行结算。本协议终止后,永不分离有权撤销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之联盟账号。
  • 8、永不分离根据自身判断,认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可能损害永不分离利益的活动时,有权立即冻结该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联盟账号,并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立即停止一切与永不分离相关的活动,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在收到永不分离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中断、删除所有与永不分离相关的推广链接;永不分离保留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 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 1、为了推广服务的顺利、平稳进行,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其推广渠道运行的稳定性及安全性。
  • 2、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在与永不分离进行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永不分离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永不分离商品政策、优惠信息、市场政策、销售策略、客户资料、客户信息、联盟操作模式等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未经永不分离同意,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
  • 3、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保证注册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准确的,如因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而导致永不分离无法向其发出通知、进行结算等事项或该些事项发生错误、延迟等的,永不分离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 4、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妥善保管本协议中永不分离赋予的ID及密码,密码是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管理其联盟账户的唯一识别信息,如因管理不慎发生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 5、永不分离提供的推广内容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归永不分离所有,未经永不分离书面同意,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进行使用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
  • 6、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未经永不分离同意自行设计为永不分离进行的推广内容,因此而给永不分离造成损害的,永不分离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立即删除相应推广内容;如给永不分离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永不分离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按照违约期间的收益总额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永不分离损失的,永不分离还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据实赔偿。
  • 7、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仅得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推广,未经永不分离同意,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不得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途径使用永不分离商品图片、信息或进行销售,不得自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渠道获得或销售永不分离商品,不得擅自以电子商城(如淘宝商城)形式加盟合作。
  • 8、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采用网店代销方式对永不分离进行推广的,必须完全遵守永不分离销售体系及制度,不应进行任何可能损害永不分离市场利益的行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在其网店内销售永不分离商品的价格,不得低于永不分离官方网站售价,或以任何非永不分离官方许可的捆绑、赠送等方式变相降低商品价格,否则一经发现,永不分离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按照其违约期间活动的收益总额向永不分离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立即冻结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账户,直至解除本协议,同时,永不分离将保留追究该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责任的权利。
  • 9、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以网络链接推广或网店代销方式进行推广时或对推广进行宣传过程中,应主动维护永不分离及其代言人形象,不得以任何不当言行直接或变相诋毁、侮辱、讽刺、挑衅或以其他方式损坏永不分离及其代言人的形象;若任何第三人(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粉丝”)通过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的推广或宣传进行上述不当行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负责协调解决。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反本条约定的,永不分离有权要求其按照其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两倍向永不分离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永不分离的损失,永不分离还有权要求其据实赔偿。
  • 10、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须确认: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不享受永不分离提供给最终用户的各项优惠政策(永不分离确认可以享受的除外)。
  • 11、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利用系统漏洞或其他手段享受了永不分离给予最终用户的优惠政策或积分制度,一经发现,永不分离有权就该购买账户内的所有订单不予结算,并就该购买账户内积分予以清除及积分所兑换的商品予以扣除,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永不分离联盟会员准则

  • 1、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依据本协议进行注册,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条之约束。
  • 2、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应遵守永不分离关于网络联盟会员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约定、永不分离联盟网站发布的管理规定、通告、联盟会员操作规范及流程、永不分离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形式发布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 3、永不分离有权调整联盟会员相关政策及规定,永不分离调整联盟会员相关政策及规定的,将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形式通知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如果不同意该等变更,应于收到永不分离通知后5日内提出,双方均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在收到永不分离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并继续为永不分离进行推广的,将视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同意接受永不分离政策及规定之变更,新的政策自通知所载之日起生效。
  • 4、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在为永不分离进行推广过程中,不应有下列行为:
    • 4.1 未经永不分离许可,以永不分离名义对外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 4.2 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是永不分离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商或其他永不分离授权的折扣站点等。
    • 4.3 未经永不分离许可,擅自进行推广链接或擅自进行销售。
    • 4.4 将已过期或擅自修改的网站或网页内容进行链接或向第三方进行发送。
  • 5、未经永不分离书面同意,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不得复制永不分离网站内容、不得冒充永不分离官方网站、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是永不分离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进行推广。
  • 6、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所有对永不分离进行推广使用的图片、文字均应与永不分离发放给联盟渠道的一致,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自行对永不分离进行大规模的邮件、短信、礼品卡推广及特殊促销活动时,必须事先获得永不分离书面确认及授权,未经永不分离许可,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均不得进行前述活动。
  • 7、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有义务实时跟踪永不分离发放给联盟渠道的推广内容、素材及文件等商品数据包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广告、活动宣传资料等)并进行同步更新,若因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未尽到本条义务而导致的相关投诉、索赔、处罚的,永不分离不承担任何责任。
  • 8、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在进行推广时,不应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提出与永不分离网站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
  • 9、未经永不分离许可,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不得直接与永不分离授权旗舰店或电子商场进行合作或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方式进行销售。
  • 10、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反本第六条之约定,永不分离有权对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约期间产生的推广费不予结算,并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永不分离有权视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约情节轻重,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合作。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反本准则之约定,不但构成对永不分离的违约,亦有可能构成对永不分离合法权益的侵犯,永不分离将保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

第七条 知识产权相关约定

  • 1、协议双方仅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商标、LOGO等,不得以任何其他目的或方式使用对方的商标、logo等。
  • 2、永不分离对向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提供的推广内容、信息、版式、文字、素材等均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仅得以本协议约定之目的进行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演绎或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

第八条 免责条款

  • 1、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因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 2、双方均不保证对方通过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期待或要求的收益。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 1.1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 1.2 其有权订立本协议;
    • 1.3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 2、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如因守约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 保密条款

  • 1、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协议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获得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 2、双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 3、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承诺并保证:其对根据本协议获知的永不分离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用户信息及本协议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会向任何不相关之人员进行披露;
  • 4、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1、若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本协议通用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非违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非违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予以补偿。
  • 2、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推广,则永不分离有权要求其按照其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两倍向永不分离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永不分离的损失,永不分离还有权要求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 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2、协商不成或不能协商的,双方同意提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

  • 1、本协议自您成功注册为永不分离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之日起生效,您停止为永不分离进行推广或永不分离冻结、撤销您的联盟账号之日或出现本协议约定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对方邮件系统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第三方快递公司系统显示送达或拒收之日起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 3、永不分离将通知发送至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或自联盟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即视为个人网站或专业型网站等联盟会员收到永不分离通知。